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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《澳洲日報》報道,近日,4名失業的中國男子通過從墨爾本向中國匯款,在短短的4個月內洗了250萬元的贓款。而今這4人都被判入獄,並且最終將被驅逐出境。
  這些人都是在2007-2011年間持學生簽證抵達墨爾本,而在去年8月份被澳洲聯邦警察(AFP)盯上時,他們都已經是非法的非公民。
  聯邦檢控官近日在法院上指出,這些人疑通過墨爾本的匯款交易商,洗了大量的澳洲贓款。他稱,AFP的調查還發現,這個團夥在交易的過程中還使用了許多的假護照。
  23歲的鄭龍和王群、19歲的魏慧輝以及24歲的陳平(以上姓名均為音譯)均承認犯有洗錢罪。鄭龍被判入獄7個月,最低服刑期4個月;王群被判23個月,最低服刑期10個月;魏慧輝被判19個月,最低服刑期為7個月;陳平被判26個月,最低服刑期為12個月。文/中新  (原標題:澳4名中國男子洗錢將被驅逐出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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